院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为了顺利完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3.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不以医谋私;
4.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3.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不以医谋私;
4.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的其他条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原则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及相关要求
1.请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在评选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生成《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表》或《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在网上填报资料时,推荐单位务必请选择“金沙2004路线js5”。
2.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份;
(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或《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份;
(3)被推荐人的纪委审查意见一份(需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
(4)被推荐人的综合推荐材料一份(需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2000 字以内),综合推荐材料内容须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被推荐人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5)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被推荐人近5年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0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省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1)-(4)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5)提供纸质版。
3. 被推荐人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4.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18:00。纸质材料请报送至:第五教学楼40室,电子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 bmsfmHR@scu.edu.cn。
联 系 人: 盛立、左晖
联系电话: 028—85503085
附件1:《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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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