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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

人才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全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选拔科级干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科级机构设置与岗位数

1.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2. 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3. 学生科团委:科长兼分团委书记(1名,正科级)。

4. 教学科:科长(1名,正科级)。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爱并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

3.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体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1)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

(二)基本资格

1. 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 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党政办主任、副主任与分团委书记工作岗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

3. 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 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金沙2004路线js5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5. 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6. 本次科级干部换届调整的年龄截止日期以川大委〔2019〕3号为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 个人申报。

2. 申报人员资格初审。

3. 述聘答辩。

4. 拟聘任人选公示。

5. 上报学校批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4月25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地点:华西校区第五教学楼(41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

申报者请填写《金沙2004路线js5科级干部申报表》(见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3)及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以及各类证明材料)交华西校区第五教学楼41室郑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6764971@qq.com,邮件主题为“申报岗位+个人姓名”。

金沙2004路线js5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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